逮癩蛤蟆也犯法?浙江農(nóng)民抓114只癩蛤蟆被刑拘(2)
時下正是春暖花開之際,也是冬眠后的蟾蜍交配繁育的季節(jié)。陳某想抓些野味,弄幾頓豐盛的宴席犒勞自己和親朋。2月14日下午,他手提蛇皮袋,在鄰近的姜家鎮(zhèn)浮林村村頭的小水庫里“奮戰(zhàn)”數(shù)小時,抓到114只癩蛤蟆。2月18日上午,陳某安排了朋友在溪邊進行宰殺,沒想到遭到舉報,驚動了警方,更沒想到會涉嫌犯罪。
被宰殺的癩蛤蟆
辦案民警介紹,當(dāng)?shù)厝讼埠贸?ldquo;黃蛤”,這種黃蛤蟆只有在海拔1500米以上的半山腰才有,只有每年正月打雷交配的時候出來幾天。身上有黃色的小點和暗褐色的大點,因此欲稱“黃皮蛤蟆”。
陳某交代,他也好這口,所以才去抓蛤蟆,由于烹飪后只吃腿,親朋好友人一多,吃上百來只蛤蟆也并不算多。
蛤蟆是“三有動物” 同樣受法律保護
陳某被抓,這讓大家驚訝之余,也漲了知識,學(xué)了法律。
癩蛤蟆學(xué)名為中華蟾蜍,為蟾蜍科蟾蜍屬的兩棲動物,是蝶類、蝗蟲、蚱蜢、金龜子、蚊、蠅、白蟻等害蟲的天敵,捕食量極大,是捕食害蟲的能手和守護森林的“忠誠衛(wèi)士”,在浙江省屬于一般保護野生陸生動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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